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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组织法酝酿修改 法官助理身份有望“名正言顺”

http://www.sifa600.com.cn 来源: 阅读: 2008-3-1 8:26:51

“目前,人民法院组织法正在酝酿修改,力争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将法官助理的地位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008年初春,乍暖还寒。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的一间办公室内,有关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探讨正在热烈的进行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信息表明:经过三年多的法官助理试点改革,多数试点法院的上诉率和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明显降低,案件调解率保持较高比例,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投诉逐年减少,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镜头由远及近,法官助理制度试点改革的步履逐渐清晰起来。

法官助理地位有望法定

    镜头一:

    2000年2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济庭“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开始试行,由三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组织出现了,时任该庭助理审判员的白月涛,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法官助理。

    作为改革中的实践者,白月涛至今仍记得这一改革带来的变化:有个案子,需要去工商局调取13个档案,这要在过去就得跑工商局13趟,现在去了3趟就完成了调取,避免了过去很多重复性劳动,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打破了传统一审一书的审判模式,从收案到结案法官不再大包大揽,使得法官得以集中精力审判,保证了审判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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