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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法官条件限制有望放宽 实施办法正在拟定

http://www.sifa600.com.cn 来源: 阅读: 2008-3-1 8:20:22

    从2000年起,最高人民法院率先进行法官遴选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官。从这天起,律师张卫兵、法学教授金克胜相继走进了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4月,《法官遴选办法(试行)》扩大了法官遴选的范围,明确法官人选的三个来源和渠道:从本院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遴选初任法官;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中遴选优秀法官到上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面向社会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公开遴选初任法官。

    宋建朝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公务员管理部门近期正在研究制定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实施意见办法。该规定将明确面向社会选拔法官的任职条件、选拔程序等。

    有关负责人明确透露,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报名者有望只须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以及具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历这两个条件,可以不必参加公务员考试,转由高级以上人民法院会同相关公务员管理部门面向社会组织单独考试,通过该单独考试的即具有法官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在报考的年限上也将适当放宽,不局限于35岁以下,报考比例,面试比例也可以适当调整。就担任法官需要几年法律工作经历,按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法官配备不同的标准,不搞一刀切。宋建朝举例说,如报考最高法院审判员职位就必须要有10年左右法律工作经历。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一旦录取后就任命为法官。

    西部法官助理试点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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