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修法的内容及其对08年司法考试的影响
http://www.sifa600.com.cn 来源: 阅读: 2007-11-19 15:09:27
|
二、是自身节能,过去的法律是没有的,这次专门有一节对政府机构,包括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公共机构如何节能问题专门作了规定。比如第49条关于要求政府部门制定等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并且在定额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就是从预算管理和财政支出的角度对政府机构自身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此次通过的《节约能源法》还明确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并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节约能源法》的出台,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国家政策的积极转化,是我们国家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反映,对于司法考试来说,不会是考察的重点。 此新闻共有3页 第 1 2 3 页 |
| 编辑:[] |
|
| 打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