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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排除犯罪性的事由
2、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男主人丙某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甲某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丙某重伤。甲某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 A.丙某和甲某均属于假想的防卫; B.丙某和甲某均不构成犯罪 C.丙某构成犯罪,但甲某不构成犯罪;D.甲某构成犯罪,但丙某不构成犯罪
4.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拿石块将黄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第四章、故意犯罪形态
4、关于故意犯罪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故意犯罪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B.间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形态 C.对过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未遂的问题 D.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
11.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 B.犯罪告一段落,归于未遂之后,不可能出现犯罪既遂
C.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D.对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结果构成犯罪既遂的,应当减轻处罚。
14、下列哪种情形属于犯罪未遂 A.、甲某在夜晚乡间小路上将一女子拦住,扑倒在地。当感到该女无力继续挣扎时,就松开了手。该女说,地太湿。甲某表示可以到较为干燥的小路上去(发生性关系),同时架着该女向路边走去。这时迎面开来一辆打着大灯汽车,该女即乘机挣脱向汽车跑去。甲某也没有继续追赶。 B、甲某将来到自己家玩耍的乙女(11岁)的衣服强行脱去,用自己的生殖器往乙女的生殖器里顶,但未能顶进去。 C、甲某被举报销售假烟,公安人员在其店铺内查获价值30万元的假烟,但未能查出其已经销售出的数量。 D、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钱搜出,致使其诬告陷害他人抢劫的行径败露。
第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参考答案:
一、正当防卫
2、答案:A.B 理由:事实上没有不法侵害,误以为是不法侵害,采取了自认为是正当防卫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不认为是故意犯罪,有过失的,认定过失犯罪,无过失的,认定意外事件。
4.答案:B 理由: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动物侵袭通常属于危险的范畴,但是被人利用具有不法侵害(工具)的性质,利用人属于不法侵害,故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处置。
第四章 故意犯罪形态
4、答案:D. 理由:本题涉及故意犯罪形态的基本观念。
11.答案:A.B.C.
14、答案:A、C、 理由:奸淫幼女罪采取接触说,故认定为既遂;如果没有烟草专卖许可,买卖香烟的,包括真烟,属于非法经营罪;如果销售假烟,同时还触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择一重罪处罚;如果有专卖许可,则只构成生厂销售伪劣商品罪。根据司法解释,销售额5万元以上的,是犯罪既遂;没有查到销售额,但查处的数量折算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按照未遂追究刑事责任;诬告陷害罪是行为犯,所以只要诬告行为完成就是既遂;不以犯罪人实现是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既遂要件。
五、共同犯罪:五方面问题
12. 甲、乙、丙三人看见山坡散放着一群羊。三人就把羊群赶到山的东面隐藏起来。并商量由丙某回家取钱作路费,将羊群运到外地销赃。丙某回家取了路费,顺便叫上丁某。丙某、丁某到隐藏羊群处与甲某、乙某会合一同将羊运到县城销售、分赃。后来经查证,该羊群是新疆建设兵团农8师152团10连所有,他们在山的东面隐藏羊群处并未出10连的地界。丁某的行为属于: A.转移赃物罪 B.盗窃罪共犯 C.承继的共犯 D.销赃罪
15.甲开摩托车,乙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在某工厂门口伺机夺妇女的提包。甲、乙见妇女丙某肩挎背包走出,即驾摩托车尾随、加速,在擦身而过之际,乙某抓住丙某的挎包。但是因为挎包被丙某紧紧抓住,乙某从摩托车后座被拖下来,甲某驾车离去。乙某从地上起身后,一边夺挎包一边踢打丙某。丙某大声叫喊,周围群众赶到,乙某慌忙逃离。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劫罪(未遂) B.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夺罪(未遂) C.甲某构成抢夺罪(未遂) D.乙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18.甲某为赖掉欠丁某的5万元债务,将丁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某乙谎称是毒品,托其从××市运至×市,并声称事成后必有重酬。某乙按吩咐打出租车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 A.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不构成犯罪 B.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C.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D.甲某构成抢劫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第五章 共同犯罪参考答案:
12.答案:B.C. 理由:共犯认定。中途加入他人犯罪活动,即使没有事先通谋,也可以成立共犯。但是,事先没有同谋,在他人犯罪既遂以后加入(帮助的),则不成立共犯。本案丁某加入时他人犯罪没有既遂,所以能成为共犯。如果既遂的,丁某则成立赃物罪。
15.答案:C.D.理由:共犯认定。甲某没有使用暴力的故意和行为,不随乙某转化为抢劫罪。
18.答案:C. 理由: (共犯认定)乙某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和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而甲某为自己杀人而毁灭罪证,不单独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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